Dynamic Array Implementation package main import "fmt" type DynamicArray struct { data []int length int } func initArray(size int) *DynamicArray { return &DynamicArray{ data: make([]int, size), length: 0, } } func (arr *DynamicArray) insert(value int) { if arr.length == len(arr.data) { newData := make([]int, len(arr.data)*2) copy(newData, arr.data) arr.data = newData } arr.data[arr.length] = value arr.length++ } func (arr *DynamicArray) print() { for i := 0; i < arr.length; i++ { f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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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cond SFO to TPE 的快速小記。 回台灣兩個禮拜了,躲在一個沒什麼人知道的地方,每日每夜只是學著吃飯、睡覺、呼吸。 是的,我終於敢說,我落荒而逃了。逃離我所能想像最好的一間學校,逃離了我想了五六年的美國生活。 Minerva像是我偶然看到的一個漂亮女孩,聰明性感又溫柔,我回家想了兩天後決定追她,花了三天介紹自己、表白心意,一個月後,女神說願意跟我吃一頓飯,然後就接受我了。 一開始像是夢想成真。我搬進去與女神同居,但她開始要求我購物做飯洗衣、隨時她有需求的時候就陪她聊天,儘管大多數只是瑣事、出去玩,同時每天還得與她進行每次都需要四小時準備的深度討論。 我漸漸感到不舒服,有種被掐著脖子的窒息感。我搬到的是女神家中,所以走到哪,都無法避開女神。她永遠能找到我,永遠想要跟我small talk,永遠想要我多付出一點時間、空間、甚至自我。(高度社交要求,害怕沒有自己的時間) 我搬進去之前對於課業要求是有所準備的,但是這樣高強度的淺層對話、明知明天就會忘記彼此的姓名與臉的對話把我完全抽乾,我掙扎著想要跟人建立深層對話與連結,約人一對談話,或是走路。但我常常被推開。是我動作太快了嗎?還是我的要求太怪? 我不在乎吃什麼穿什麼去哪玩,我在乎興趣、目標、願景,我在乎我們是怎麼樣的人,在乎我們可以怎麼一起改變世界。這是過渡期,我知道,但我不知道的是過渡期有多久、過渡期完後我真的能有自己的空間嗎,以及,我到底有沒有辦法安然無恙的度過過渡期。又或者,其實大家還沒有成長到有成形的願景與目標的模樣。(發現無法建立深層關係) 我現在敢承認了,我還沒準備好接受這個對象。我還沒有能力與勇氣完全敞開自己,把自己完完全全暴露於所有新的可能之下,我還想要有自己的時間空間回到原本的project跟idea跟工作上,我還想要有獨立思考、而不是成群結隊出門的能力,我想要的是共同思考世界的缺陷的夥伴,而不是一起去金門大橋的玩伴。我以為世界上最適合找到這樣的夥伴的地方是Minerva,但我依舊形單影隻。(找不到同伴的巨大恐懼與挫折) 大學是個需要在獨立性與安全感之間學著取得平衡的地方,無論學生多有才華,在新環境中,成群結隊絕對是最安全的選項,尤其在舊金山,而我們宿舍門口就靠著一位homeless,隔壁垃圾桶區還有兩位。我也不想晚上自己出門,不過是因為不想被捅。但Minerva的宿舍設計並不是一個可以讓人追求獨立性的地方,獨立本來就難,在一群同儕間要獨立更不是易事,誰都不想看起來像邊緣人,或者是真正變成邊緣人,誰都想要在音樂停止時、被其他人看到時,看起來像是身邊有人可以談話。 我暫時還解釋不了太多,但結論是,為維持自我的完整性、為防止更大的崩潰與沈淪,我落跑了,我還不足以強大到在這樣的環境下繼續研究、繼續尋找夥伴、同時保持清醒。
My Takeaway Points From Paul Graham’s “The bus ticket of genius”閱讀心得:保羅葛拉罕的〈通往天才的車票〉 I’ve been reading loads of blogs and some of them are from Y Combinator’s founder Paul Graham. Wrote some takeaways for myself, put it here as a record. This is the first one. 最近照著興趣隨機閱讀了很多部落格文章,好一部分來自美國創業加速器Y Combinator創辦人Paul Graham,記錄一下。這是寫了記錄的第一篇。(中文版下滑) Obsessive interest is the most important one among all the three factors that make great work. Why? Since there won’t be an obsessive interest in something without ability in it, and obsessive interest makes you work harder than determination does....
Reading Paul Graham’s “A Project Of One’s Own as the pre-reading before writing about how to deal with two or more of the highest goals in my career 寫作〈如何處理大於或等於兩個的夢想〉的前閱讀:保羅葛拉罕的〈一個自己的專案〉 To answer the question — of how to deal with two or more of the highest goals in my career — I’ve been pondering all the time these days; I want to write an essay about it and see if I can develop some new ideas which I may ignore when I only think about it in my head, or at least convince myself more about why I should do what I’m doing now and have no better ways with it....
一隻鴨子和一門語言有什麼相似之處? 近期手上的待辦事項很多,而對於完成標準與速度都有高度要求的我(與外界壓力),讓我無法控制的又開始了 — — 所有完美主義者都有的 — — 拖延。 應該寫code的時候我跑去看書,需要寫作的時候我看cs50,開著cs50的影片時我在想怎麼改進個人專案,當我真正面對個人專案時,我開始學瑞典語和玩鴨鴨。 是的,瑞典語。 一個我從沒去過、從沒聽過任何一首歌甚至劇的國家的語言,只因為湊巧聽到一個瑞典語名字,覺得發音聽起來太好玩、太像咒語了,所以我下定決心要學習它。 是的,我就是一個這麼隨心所欲到亂七八糟的人。(才會有這篇廢文) 學測前也是。壓力太大了所以某天跑去諾貝爾買了三種語言的書想學,最後的結果,其中一門語言 — — 義大利語 — — 確實對我人生造成很大的影響,我在大學時沒有這門語言可以選,所以選了最相近的西文,一路上了兩年,還因此學了彈舌,還因此在等校車時,自以為沒有人會聽到,練著彈舌被老師認出來,還被誇獎了。超囧。雖然我的西文沒有好到哪去啦,法文也是,德文甚至更差,不過還是歡迎大家跟我一起學語言講咒語。 之前閱讀《卡片盒筆記》時,看到一句尼可拉斯魯曼的話,大意是:我只做容易的事。我只寫我當下知道怎麼進行的東西。如果我有片刻猶豫,我會先擱在旁邊,去做別的事。真是太隨性、太我行我素、太讓我喜歡了。這段話完美詮釋了我的人生。 所以一隻鴨子和一門語言的相似之處到底在哪? 他們都是我在這個混亂的世界中,想在精神上有個藏身之處時,願意借我喘息一會的美好小物。
指甲 讓包著柔軟的肉的指甲由其他人修剪,而他們甚至並沒有為其他人這麼服務的經驗,手倒還好,腳則是平常不見光、私密至極的部位,融合了極端親近與信任的這一舉動,乃至現在,我談起時仍會有血液湧上雙頰。 彎月的形、乳白的色、有時觸感尖利,能傷人、也能自保、甚至自傷。 指甲是我從小一直未曾留意的物什,媽媽會定期幫我修剪,我一邊看著電視發著呆,十分鐘後短短淨淨的雙手便回歸我的管轄。她做得如此輕易,我在還急於想要成為大人的那段時間的某天,我爭取到了為自己剪指甲的權利。 已經不記得我剪成了何樣,是否歪歪扭扭,或是整齊如母親所修,不過那是我第一次開始攬下自己剪指甲的責任,往後亦同,只有難得撒嬌,才會又將雙手置於娘親手中,獲得輕柔的修剪與磨飾。和媽媽最大不同的點在於,我在剪完指甲後從不用任何其他東西修磨,只會揮舞著還尖尖的雙爪,至浴室以洗手乳洗出泡沫後便宣告完工。這是否反映出性格呢?我確實不是個圓融的人,一如指甲,然而我母親也是個十分有主見的職場女強人,卻總能耐下性子為自己為孩子修去稜稜角角。或許映照出的並不是性格,而是歲月洗煉的痕跡,在我們還血氣方剛、尚不知道如何忍讓年紀,母親已經學會做一個好母親,懂得進退、知道如何讓性子如指甲圓潤。 有一段在外遊蕩的時期,起初我沒帶上指甲剪。長長的指甲讓我想剪到瘋了,竟在夢裡見著自己修了指甲的輕鬆與自在,醒來總感覺這夢像是指甲的耀武揚威,驕傲的宣戰,畢竟我拿他們無可奈何。也有幾次,看到其他人修剪指甲的方法,一是在陽台、一是在街上。共通點是他們不想要亂噴胡飛的指甲出現於家中,而在外面,指甲又小到不受任何矚目,他們認為是絕佳解法。每個人習性不同,我也不好意思置可否,然而每次見到總覺得彆扭,便轉頭不視。 後來有了男友,見我指甲長了,便會取出我後來吸取教訓、總是帶在身邊的指甲剪,為我修甲。乍看沒什麼,細思起便覺得這其實是親密極了的事。讓包著柔軟的肉的指甲由其他人修剪,而他們甚至並沒有為其他人這麼服務的經驗,手倒還好,腳則是平常不見光、私密至極的部位,融合了極端親近與信任的這一舉動,乃至現在,我談起時仍會有血液湧上雙頰。 也有不少次,我的大腿常佈滿彎月。那是我腦中承受極大痛苦,而必須轉移注意力的時候,用的是雙爪,用力刺入大腿內側,以肉體的疼痛取代無法看見的疼痛。再後來,傷口雖不明顯,但我還是在平常時候找了其他能夠造成疼痛卻不留痕跡的工具。雙手指甲雖唾手可得,然而擁有疤痕體質的我,還是會留下深淺不一的痕跡。回答起來麻煩,也不喜留有疤痕的不美觀,便戒除了此一習慣,但不過也只是換了工具罷了。 直至現在,指甲對我而言仍是一種需要隱私的部位。我不咬指甲,也不胡亂撕下甲邊未能修到的肉,然而每次有人托起我的手細細端詳,我仍然感覺不自在,像是透過了解指甲,便能視穿我這個人一樣。